怎么才算强奸,我这种,能算强奸吗?我细细地读着条文和定义,强奸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那么,我有暴力吗?
多少还是有的吧。我把芮压在身下,我用手箍住她的胳膊,我甚至还在她屁股上扇了一巴掌。
册那,指纹老清爽了。
我又不耐烦地翻了翻案例,然后悲哀地发现,这种所谓强奸立案,只要女方报警,几乎是一立一个准。
鼠标滑轮疯狂地转动着,网页上一行行黑体字像密集的弹雨朝我砸过来。
三年、五年、加重情节违背妇女意志……每一个词都像是一记重锤,砸在我那点残存的侥幸心理上。
我感觉后背的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白大褂里面的衬衫已经被冷汗浸透,黏糊糊地贴在背上,像一层揭不掉的蛇皮。
我死死盯着屏幕,眼睛酸涩得要命,却根本不敢闭眼。
“妈的,怎么办?”我自言自语,声音轻得只有自己能听见。
我想起静。想起昨天中午她靠在我腿边的样子,想起她说有我才有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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