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并不是说女明星不能睡,只不过中国的爱豆和韩国、日本地位是大不相同的,况且王菲已经不能算是爱豆范畴了,在中国,已经算是国民天后级别了,并且歌手和一些影视明星还有不同。

        唱片公司和歌手,特别是成名的歌手,更多的是合作关系,而非管理关系。

        因为新出道的歌手、影视新人,是需要公司的资源来力捧的,你敢炸翅,有的是其他新人来替你,甚至把你雪藏几年,对公司来说都是无所谓的,大不了发你点生活费养着你。

        但成名的歌手不同,他们能为公司带来巨额收入不说,他们可以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只需要有好的音乐,在任意一家录音棚里,录制完歌,哪怕是委托发行,也是能出专辑的,也总会有歌迷买账。

        所以,对于这类歌手,音乐公司就连分成,都不敢压榨的过多。

        就拿王菲来说,她是2002年和索尼签约的,而整个合约是三年,四张专辑,其中还包括八场演唱会。

        索尼只负责专辑的录制、发行、宣传,以及演唱会的组织等方面,对于王菲其余的事情,包括私生活,都无权管辖的。

        这些都在合同里明确说明了。

        这些事,井上三石又不好对久多良木健说的太细,说的太细,反而显得他无能。

        只好看了眼音乐总监郑琰,才说:“麻烦郑总监把王菲小姐请来一下。”

        王菲这段时间一直在公司录她的新专辑,在听说井上三石找她,以为后续的歌有更好的选择了,就欣然的走进了试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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