囡囡今年已经五岁了,老郑和他去楚国的这段日子,一直由小如和小意帮忙照顾,这段时间,小意教她读书识字,家里的女人将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半年不见,她就不是以前那个跟在方新月身后转悠的鼻涕妞了。

        屠夫的女儿,竟也有了一些小家闺秀的样子。

        老乞丐坐在椅子上,满意的看着小小练功,又瞅了瞅旁边的小姑娘,偏过头问郑屠夫道:“杀猪的,这是你的女儿吗,你这糙家伙能生出这么标致的姑娘?”

        老郑蹲在地上,拿过老乞丐的酒壶灌了口酒,说道:“囡囡她娘漂亮,她随娘。”

        老乞丐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分不清是惊讶还是羡慕,撇了撇嘴,说道:“那么漂亮的姑娘,能看得上你?”

        老郑性子淡然,摇了摇头,不再回答。

        唐宁走过来,看着老郑问道:“以后有什么打算,带着囡囡回灵州吗?”

        “囡囡已经五岁了,以后长大了总不能和我一起杀猪卖肉。”

        老郑看着小小练功的地方,抹了抹胡茬上的酒液,说道:“我打算留在京师,让她读些书,女孩子就该多读些书,知书达理的,像钟姑娘那样,以后才能嫁个好人家。”

        他站起身,看着唐宁,说道:“你要是觉得可以,我就留在这里,平日里做些杀猪宰羊的活,工钱你看着给就行。”

        让老郑这样的高手杀猪宰羊,实在是大材小用,唐宁摆摆手,说道:“你要是愿意,就在这里住下,住多久都行,不用干什么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