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笙微笑着,抬起那只沾满了泥土、灰尘,还有狼妖的血肉和毛发的长筒靴,向前迈出一步,踩在他面前的地面上。

        “给我舔干净吧,用你的舌头。”

        “每一面都要舔到一尘不染才行,不准有任何的遗漏。”

        当那只穿着过膝靴的黑丝玉足伸到他面前的时候,狼妖卑微地双手捧起她高贵的身体的一部分,忘我地亲吻着她的靴尖,伸出粉色的大舌头一点一点地清理着靴子上的污物,即便那是与血液混合在一起的尘土还有从他身上碾下的肉沫和毛发,也依然像是对待某种恩赐和奖赏一般,欣喜地将他们吞入腹中。

        仿佛那才是他应得的食物。

        就像曾经的那个她最喜欢的一种进食游戏一样。

        每一餐都只有十几分钟时间,她会在摆放着许多精美食物的房间里随意地行走、坐立,穿着羊皮制成的精美长靴把那些珍贵的食物踩烂。

        而那些完好的食物都不是他们有资格触碰的,只有那些沾在她的靴子表面的,裹挟了灰尘和泥土的残渣才是他们仅有的食物,在饥饿的驱使下,亲吻、舔舐她的靴子,并咽下从上面刮取到的任何食物几乎成为了他的本能。

        当然,陆笙并不知晓,也从未玩过那种游戏,她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着脚下的黑毛大狗用舌头将自己弄脏的靴子重新变得纯白干净,连靴跟细缝中的污物都荡然无存。

        然后又换上了另外一只脚,继续欣赏这卑微而可笑的表演,从这种对人格的完全践踏和侮辱的过程中获取极致的愉悦感,以至于精致的俏脸上都泛起了糟糕的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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