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找到了他家里,这小子差点吓尿了裤子,我在菩萨面前问起了他,竹筒倒豆子的全如实交代了。

        原来这小子带人抓我,是因为我第一次来广州时,向十年前上班的那家血汗工厂的香港老板,讨回了当年应得的赔偿金。

        当年贺誉峰是那个香港老板的亲信,后来通过考公务员当上了警察,一直跟那个香港老板有联系。

        十年后在广州偶遇上了我,那个香港老板在我打了其保镖后,只好是赔给了我三万港币,随后去找了贺誉峰,让其教训我一顿,贺誉峰收了三万块钱的辛苦费,随后又去找了其上司顾新。

        我偶遇到那个香港老板,向其要回了三万港币的赔偿金,随即回唐山老家呆了一个月,且我是冒用的别人的身份证,顾新、贺誉峰本来是没能找到我。

        7月末,我又来了广州,因为打了一个黑人,遭到了警察叔叔的抓捕。

        贺誉峰得知了这件事,通知上顾新带着几个心腹,一路追踪到韶关抓住了我。

        因为是那个香港老板,让贺誉峰教训我一顿的,所以贺誉峰自是知道,要抓的人是他早就认识的我。

        这小子为独吞那三万块钱,没有对顾新说实话,是对顾新谎称的,我是得罪了某个当大官的。

        因此在抓住了我之后,这小子其实是在人前,假装的并不认识我。

        顾新、贺誉峰等人,私自出警抓我的行为,已经是构成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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