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自己刚到苍岐城的时候为了养活三四百人都得绞尽脑汁,曹殇靠巴掌大点的地方怎么能养得起那么多兵?
“一靠卖马,饮马镇每年能产出良马几百匹,在陇西马匹可是好东西,饮马镇自然能挣个盆满钵满。二是充当佣兵,替别家解决麻烦。”
“佣兵?”
“简单来讲就是收人钱财,替人办事。打个比方,某个家族与另外一个世家结怨,但家族实力不够,便可以出钱请曹殇去灭了对方。”
“原来如此。”
洛羽恍然大悟,合着曹殇是这个时代的雇佣兵:“这么说他实力很强咯?”
“自然很强,靠着饮马镇每年产出的马匹,他手下至少有上千精锐骑兵,都是滚刀肉。”
洛羽一惊,自己混了这么久才三百多骑兵,曹殇竟然有上千!
韩朔竖起两根手指:
“阙州盛传曹殇只爱两样东西,一是寡妇;二是银子。只要银子给得够多,什么事他都敢干。但此人绝不是贪财好色的酒囊饭袋,相反手段极为狠辣。
据说当年为了夺取饮马镇,曹殇将原先盘踞在此的家族整个灭门,尸体在镇子外面足足挂了一个月。后来为了银子又多次制造灭门惨案,只要被他盯上,满门上下、老幼妇孺绝不会留下活口,凶名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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