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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那些被不通汉字,不知汉语胡人骑兵。

        可以说,抢掠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本能。

        因为胡人的生存环境,就是掠夺,就是肉弱强食。大草原上,羊吃草,狼吃羊,没有任何的沟通途径,唯一有效的方式就是手中的刀枪弓箭。这是和汉人完全不同的生存环境,也就造成了完全不等同于汉人的律法,以及道德观念。

        胡人可以很热情的招待远方而来的陌生人,甚至是倾尽所有的拿出最好的东西来招待根本不认识的陌生人,当然,也会很随意的拿起割肉的小刀,像是杀一头羊一样割断陌生人的喉咙。

        在胡人眼里,招待和杀戮,并不矛盾。

        所以曹操知道,就像是偷腥的猫永远都管不住自己的爪子一样,只要沾染上了冀州的肥油,赵云再想要约束手下的胡人骑兵,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一旦放开那道口子,让胡人的铁蹄踏入冀州,让汉人的鲜血染红他们的战刀,那么所谓的盟约、纪律都将荡然无存。

        汉人的血,没那么容易清洗干净。

        届时,北域军将不再是纪律严明的军队,而会重新变回一群无法控制的蝗虫。

        他们或许能重创冀州,但也必将彻底失去河北民心,并将自己拖入战争的泥潭,再难抽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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