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他出门,离开小区百米后。
余朝暮神情一变,骇然地回头看着身后普普通通的小区楼房。
不对。
有问题。
他居然把自己攒了几年的老婆本给了一个只见了不到三次面的女人!
认识他的都知道,他抠门的每次出行都坐公交。即使他不觉得坐公交有什么不好,但目的确实为了省钱。
所以,他一个吝啬鬼把钱给了别人,这合理吗?
而且他带着目的去的,结果见到人之后,别说目的想不起来,要不是电话,他连自己的身份都能给忘了。还有他上次离开,本想将这家奇怪的地方整理出来,结果每次打字的时候都会忘记要做什么,试图问其他人,每次都会变成另一件事。
太可怕了,这什么能力?或者序列?
余朝暮震撼警惕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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