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一个40岁左右的来京务工人员王亮(人名均为化名,以下同)到北京丰台区某派出所投案自首,称其失手打死了一名闯入家中的醉汉。
警方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第一现场并不是在王亮的家中,而是在其住所院内一角。
既然醉酒者已经被赶出房间,为什么王亮仍然要置他于死地呢?
警察随即连夜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现场勘查。
检查中警察发现:死者先被人用砖头击昏,之后又用砖头拍打其头部20多下。
之后,凶手又搬起路边一块五六十斤的大石头在其身上重击了三四下。
而砖头击中头部是其死因。
为什么人已经死了,凶手还狂打不已呢?
这点极不符合常理,不像是驱赶醉汉,反倒像仇杀。
为了弄清原委,除了继续现场勘察和两人的手机对话调取外,警察立即对王亮进行了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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