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叫做?”
“汤智伟。”
“女同学你叫?”
“刘玉如。”
“假设现在汤智伟在我们的胁迫下遭到身体的控制,这里基本上已经该当刑法304条的强制罪。如果我或玉如再对没有反抗能力的智伟性交,则成立强制性交罪。”
在老师的示意之下,汤智伟脱下了外裤;在我以为我的讶异程度已经到达巅峰时,他竟然又脱下了内裤,露出暂时疲软的阴茎来。
不会吧!
陈湘宜老师真的要跟汤智伟做爱?
我面若死灰,没想到这么震撼的情节竟然在我生命中发生。
其实,我早该知道这早晚会来临的,老师凭什么只跟我在课堂上示范关于性的课程,她本来就不是我一个人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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